劉處士
張易在洛陽,遇處士劉某,頗有奇術。易恒與之遊。劉嘗賣銀與市中人,欠其值。劉從易往索之,市人既不酬值,且大罵劉。劉歸,謂易曰:“彼愚人不識理於是,吾當小懲之。不爾,必將為土地神靈之所重譴也。”既夜,滅燭就寢。劉床前熾炭燒藥。易寐未熟。暗中見一人,就爐吹火。火光中識其面,乃向之市人也,迨曙不復見。易後求之,問市人,雲:“一夕夢人召去,逼使吹火,氣殆不續,既寤,唇腫氣乏,旬日乃愈。劉恒為河南尹張全義所禮,會與梁太祖食,思魚鱠。全義曰:“吾有客,能立致之。”即召劉。劉使掘小坎,汲水滿之,垂釣良久,即獲魚數頭。梁祖大怒曰:“妖妄之甚者也。”即杖背二十,械系於獄,翌日將殺之,其夕亡去。劉友人為登封令,其日至縣,謂令曰:“吾有難,從此逝矣。”遂去,不知所之。(出《稽神錄》)
【譯文】
張易在洛陽遇到個處士劉某,劉處士頗有奇異的法術,張易總跟他一起遊玩。
劉處士曾經賣銀子給一個人,這人欠他的錢,劉與張易去跟他要,這個市民既不還錢,還破口大駡劉處士。
劉處士回來後對張易說:“那個笨蛋如此不懂道理,我應當小小地懲罰他一下,不然的話,必將受到本地神靈嚴重的譴責。”到了夜晚。
劉與張易吹滅蠟燭上床就寢,在劉的床前燒著紅紅的炭火在熬藥,張易沒有睡熟,黑暗中他見有一人對著爐子吹火,借著火光能識別這個人的面孔,乃是原先欠錢不還的那個人,到天亮時這個人就不再見了。
張易後來找到了這個人,說起那件事,他回答說:“一天晚上夢見被人召喚了去,逼著讓我吹火,氣用完了,再也上不來氣,醒過來之後,嘴唇腫脹氣力貧乏。
過了十天才痊癒了。”劉處士經常受到河南尹張全義的禮遇,有一次,劉正在張全義處作客,趕上張全義與梁太祖一起就餐。他們想吃魚肉,張全義說:“我有位客人,他能馬上弄到。”就把劉處士招呼了去。
劉讓人掘了個小坑,提水把坑灌滿,自己垂線在坑內釣了一會兒,便得到幾條魚。
梁太祖大怒道:“你這種妖術太狂妄了!”當即在劉的背上打了二十棍子,又帶上枷鎖關在牢獄裏。第二天就要把他殺掉,他卻在當天夜裏逃走了。
劉處士有個朋友是登封縣令,那天他來到縣裏,對縣令說,“我現在有災難,從現在開始我要消失了。”說完便走了,不知去了什麼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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